“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将于12月5日二审开庭。
12月4日,罗大美的妹妹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称,罗大美之前会在账号更新一些演出视频,事发后家里除了在该账号仅发过案件相关的视频之外没再动过。“账号是我哥哥是他很重要的一份东西,我们想把它永远保留下去,留作怀念,不会再用于商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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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罗大美”原名尚某锋,河南许昌人,殁年30岁。其自幼对戏曲表现出浓厚兴趣,因家庭条件较差,尚某锋辍学外出打工,后凭着打工挣的钱去艺校学习。毕业后,尚某锋跑过商演、做过微商,2018年开始“反串”直播表演,后取名“罗大美”。
为更加贴近“反串”角色,尚某锋还割了双眼皮。尚某锋在网络上颇具人气,直播带货也为尚某锋积累了些许财富。尚某锋一直正常工作、生活,直至2023年7月5日出事。

网红罗大美生前照片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遂产生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便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南阳某整形医院业务员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2023年7月初,杨某受余某生指使,多次约尚某锋见面均无果。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余某生租住处后下楼等待,后余某生指使沙某姣向杨某支付500元。
余某生使用尼龙绳等工具将尚某锋手脚捆绑、在嘴上贴封条,开着尚某锋的保时捷轿车将尚某锋转移至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一处闲置平房内,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
2023年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残忍杀害,并将尸体运至自家红薯窖边掩埋藏匿。
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上述犯罪过程中,为迷惑尚某锋家人,余某生逼迫尚某锋,或者直接使用尚某锋手机给其家人发来多条虚假信息。直至2023年8月28日,尚某锋的家人才报警。
同月31日,从缅甸回国的余某生被边防民警抓获,随后被移交给河南警方,沙某姣和杨某也相继落网。
尚女士介绍,今年43岁的余某生曾两次因为抢劫犯罪入狱,“**次被判了13年,第二次被判了4年。这次更加猖狂,抢劫后还杀人。直到现在,凶手也没有向我们道歉,我们希望法律能严惩凶手,还我们一个公道。”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
三名被告人全部翻供
2025年2月28日,该案在南阳市中院**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判处沙某姣、杨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死刑之间的刑罚。
庭审中,该案三名被告人全部翻供,其中“主犯”余某生称,被害人尚某锋转账非其强迫,而是尚某锋自愿;对于使用编织袋致使尚某锋窒息的指控,余某生称系意外;对于尚某锋脖颈被刀割刺一事,余某生称是因为想割开编织袋再看看“朋友”尚某锋。
据尚女士介绍,**次开庭后,案件被退回补侦。因检方提交了新证据,因此需要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尚女士称,家属仍将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
尚女士表示,家人至今未火化尚某锋的遗体,“既要等判决,也要防被告对物证鉴定再提异议”。“现在哥哥已经在太平间待了752天了,自己看过遗体照片,但不想再去太平间看了,希望记住哥哥最后的样子是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尚女士说。
家属们认为,三名被告人属“严密分工的犯罪团伙”:杨某前期实施诱骗、沙某姣协助控制转账,余某生实施杀人埋尸。尚女士称,尽管起诉书仅指控余某生犯故意杀人罪,但三人共同预谋且协作实施犯罪,均应对死亡结果担责,希望法院也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沙某姣刑事责任,“希望三名被告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综合九派新闻、“天平南阳”微信公众号、现代快报、澎湃新闻、上游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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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钰铭 审核:忘川 审签:东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