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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择期宣判:被害人家属只求严惩被告人并称凶手态度嚣张

2025-07-29

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于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庭审前,被害人家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为能够参与庭审现场,至于具体的赔偿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


此前家属表示他们的诉求依旧是希望法院能对三名被告人统一量刑,判处死刑。罗大美爸爸比之前瘦了近20斤,他哭着说:
“希望把凶手尽快执行死刑,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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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开庭前,被害人罗大美的妹妹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此次开庭将有关于杨某和沙某姣两名被告人的新证人证言,对他们的定罪量刑会有一定影响。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被杀害时30岁。检方起诉书载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遂产生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便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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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罗大美


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


2025年2月28日,该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当晚庭审结束后,罗大美家属表示余某生、沙某姣和杨某三名被告人均翻供。余某生在庭上称其之前供述的勒颈过程等细节,全部都是自己假设出来的,还表示转账行为是罗大美自愿的。


7月28日,被害人罗大美的妹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一审一次开庭时,我们对沙某姣的证据及量刑存有疑问,于是庭后向法院申请核查沙某姣的活动轨迹。通过公共视频发现,沙某姣在2023年7月6日下午4点入住南召县某酒店,晚上10:30空手下楼上了余某生开的我哥的车,晚上11:54带包返回酒店。次日凌晨3点多,余某生再次来接她返回南阳。与此前她称从入住到返回南阳期间一直待在酒店矛盾,我们认为沙某姣在此段时间里共同参与了杀人埋尸。”


此外,罗大美的妹妹表示,有新的证人表示在2023年7月中下旬与杨某一起吃饭时,当时喝了些酒,杨某以第三者视角说了罗大美被绑架已经遇害的事。她认为,这能充分说明杨某说的自己将人带到余某生的住处后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参与,仅仅拿了五百元就走了的说法,不能成立。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罗大美的妹妹还透露了该案件的更多细节。家属通过调取罗大美的银行卡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账单,发现凶手抢劫罗大美的现金达216万元,另有哥哥的首饰、手表、**等价值数十万元的物品被变卖,而这些钱被余某生在缅甸用于赌博挥霍光,“在杀害我哥哥后,余某生还不停地将他银行卡的钱转走,甚至用我哥哥的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用花呗套现2.5万元”。她称,哥哥的银行卡和支付宝、微信等账号都是直接用密码转账,无需人脸识别。


她强调,“我们家属还是一样的诉求,希望3名凶手被判死刑。”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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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钰铭           审核:忘川       审签:东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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